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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2023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幼师9名
发布时间:2023-09-10浏览次数:504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我局所属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编制使用计划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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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3届博士研究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10名,详见附件1:《2023年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1.28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三岁。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原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参保证明。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7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5.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swj.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swj.changsha.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打印准考证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人事招考报名系统(http://www.bmbmbm.net)。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周五)9:00—9月18日(周一)16:3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22日(周五)9:00—9月24日(周日)09:30。

4.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3),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6.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9月24日(周日)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毕业生幼师、幼师和骨干教师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文秘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5.2023年10月7日(周六)上午9:00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0月8日(周日)(9:00—12:00)到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135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0月9日(周一)(13:0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10月11日在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五)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毕业生幼师、幼师和骨干教师岗位考核方式为:试教+面试,满分为l00分,考生考核成绩按照试教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文秘岗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成绩。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swj.changsha.gov.cn)上公布。

5.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毕业生幼师、幼师和骨干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文秘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swj.changsha.gov.cn)上予以公布。

2.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0731-88665711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231907

3.监督电话:

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0731-88667193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731-88666037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  0731-88665710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附件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附件3: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

原公告链接

http://www.changsha.gov.cn/szf/rsxx/zkly/202309/t20230907_11213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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